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第 2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少年觀護所有該管法官或檢察官之通知,不得將被收容少年釋放。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