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辦法實施後有關輔育院內部業務事項得視實際需要擬定規定規則呈報主管機關核定實施。
根據少年輔育院教育實施辦法第22條,輔育院內部業務事項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擬定規定規則,並呈報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這表示輔育院在內部業務上有一定的自主權,可以根據自身需求制定相關規章,但需要經主管機關核定後才能實施。這保證了輔育院在進行內部業務時還需要遵守相關的規定和程序。具體的規定規則的制定和實施需要參考最新版的少年輔育院教育實施辦法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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