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學生成績考核表由主管機關另訂之。
根據少年輔育院教育實施辦法第 21 條,院學生成績考核表由主管機關另訂。根據這個條款,院學生成績考核表的訂定是由主管機關負責的,因此具體的訂定內容會根據主管機關的要求而有所不同,我們無法提供具體的範例資料。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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