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輔育院原聘任導師訓導員留用人員專業訓練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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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 (以下簡稱本通則) 第三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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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專業訓練辦法第 1 條的解釋,我們需要參考「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的第三十一條第三項。根據這一條的規定,少年輔育院的專業訓練辦法應該根據該通則進行訂定。由於這一條只提到了辦法的制定以及參考依據,並未具體規定內容,所以無法提供此條款的具體解釋。參考資料中並未提及「少年輔育院原聘任導師訓導員留用人員專業訓練辦法」的具體內容,因此無法提供範例。 I don't know.
- 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法規
- 第三十一條第三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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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