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10條,法務部應根據執行刑罰者及感化教育處分者的需求,來設置相應的矯正學校。該條也明確規定矯正學校的設置和管轄權由法務部來確定。 參考資料: - 法務部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2022年最新修訂)
法務部應分就執行刑罰者及感化教育處分者設置矯正學校。 前項學校之設置及管轄,由法務部定之。
立法理由一、由於執行少年徒刑或感化教育處分之處遇並不相同,矯正學校宜依少年所受徒刑或感化教育處分宣告之不同而分別設置,爰為第一項規定。 二、第二項規定矯正學校之設置及管轄,授權由法務部定之。
一、由於執行少年徒刑或感化教育處分之處遇並不相同,矯正學校宜依少年所受徒刑或感化教育處分宣告之不同而分別設置,爰為第一項規定。 二、第二項規定矯正學校之設置及管轄,授權由法務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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