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分監管理辦法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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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受刑人分監管理辦法第17條,少年受刑人在監獄中的教化時間每天至少需四個小時,如果需要的話,可以增加每天一至二個小時的個別教誨時間。對於接受甄試教育的少年受刑人,他們的教化時間則另外制定。根據以上法規,少年受刑人在監獄中有一定的時間進行教育和教化。
- 少年名詞
- 受刑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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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