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分監管理辦法 第 2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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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安全監之受刑人,以獨居監禁為原則,但得斟酌情形分類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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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受刑人分監管理辦法第25條,針對高度安全監之受刑人,一般原則上是以獨居監禁方式進行。然而,根據情況的不同,可以斟酌進行雜居處理。這意味著當高度安全監的受刑人有特殊情況或需要考慮的因素時,可以適度安排他們與其他受刑人一同居住。這可能是為了更好地管理和監督受刑人,也可以提供一個更具社會化和人性化的環境。在實踐中,當刑法面臨高度安全受刑人併處理的情況時,法院可能需要依據具體案情進行區分和判斷,並根據參考資料中的相關條款和解釋意旨進行處置。然而,在提供範例方面我們無法提供直接關聯的具體案例或更進一步的細節。
- 受刑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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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