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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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教學活動應配合各科教學需要,選擇參觀公益慈善機構、名勝古蹟、歷史文物、藝文科教、環境生態、經濟建設及學校設施等富有教育意義之地域或設施,並避免至易發生危險之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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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第5條,校外教學活動的選擇應考慮各科教學的需求,並選擇具有教育意義的地區或設施,如公益慈善機構、名勝古蹟、歷史文物、藝文科教、環境生態、經濟建設及學校設施等。同時,進行校外教學活動應避免前往易發生危險的地區。 根據教育部網站提供的資料,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時,可以選擇參觀具有教育意義的地區或設施。例如,可以參觀歷史古蹟,讓學生認識古代歷史文化;也可以前往環境生態豐富的地區,讓學生認識保育環境的重要性。同時,校外教學活動應避免前往易發生危險的地區,確保學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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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