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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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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入監獄於辦理移入受刑人之接收時,應立即對下列事項: 一、受刑人身分。 二、受刑人之移監事由及資格條件。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第 14 條,移入監獄時應立即核對受刑人的身分及移監的事由和資格條件。這條法規的目的是確保受刑人的身分符合移監的要求和條件。例如,當受刑人從另一個監獄轉移到某個監獄時,監獄應確認受刑人的身份以及移監的原因和資格要求。

  • 受刑人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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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第 14 條規定:「移入監獄於辦理移入受刑人之接收時,應立即核對下列事項: 一、受刑人身分。 二、受刑人之移監事由及…」(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監獄受刑人移監作業辦法第 1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