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保護會或分會,對於收容之受保護人,得按性別、年齡、性行,分別收容。
根據更生保護法第14條,更生保護會或分會對於收容的受保護人,可以根據其性別、年齡、性行為進行分別收容。這表示更生保護會或分會有權根據這些因素來安排受保護人的收容方式和處遇。具體的分別收容方式可能因場所和資源的不同而有所變化,可以是根據性別、年齡或性行為進行不同的收容處遇。該條還暗示了更生保護會或分會需根據受保護人的特定需求和情況來制定相應的收容計劃。具體的範例可以是根據受保護人的性別提供單獨的收容設施,根據不同年齡提供相應的教育和活動計劃,或根據性行為提供特定的輔導和治療。
更生保護會或分會,對於收容之受保護人,得按性別、年齡、性行,分別收容。
立法理由本條規定直接保護之收容方式,收容之受保護人各有不同,故應按性別、年齡、性行分別收容,以免不良影響。
本條規定直接保護之收容方式,收容之受保護人各有不同,故應按性別、年齡、性行分別收容,以免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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