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更生保護法15保護之停止

快速跳轉

受保護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停止其保護: 一、原保護之目的已完成者。 二、習藝中已能自立謀生者。 三、已輔導就業、就學或自覓工作者。 四、違反會規,情節重大者。 五、受保護人請求停止保護者。 六、其他經更生保護分會認為已無保護之必要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法律文件,無法得知是否存在更生保護分會的相關討論或裁決,因此無法針對「更生保護法第15條(保護之停止)」進行逐條釋義或提供相關參考資料。

立法沿革 1

(0650330 制定)

受保護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停止其保護:   一、原保護之目的已完成者。   二、習藝中已能自立謀生者。   三、已輔導就業、就學或自覓工作者。   四、違反會規,情節重大者。   五、受保護人請求停止保護者。   六、其他經更生保護分會認為已無保護之必要者。

立法理由受保護人受保護之原因消滅已無保護之必要或不適宜於保護者,應予以停止保護。本條規定係參照「臺灣省司法保護會(分會)輔導所受保護人管理辦法」第九條之規定加以規定。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650330 制定)

受保護人受保護之原因消滅已無保護之必要或不適宜於保護者,應予以停止保護。本條規定係參照「臺灣省司法保護會(分會)輔導所受保護人管理辦法」第九條之規定加以規定。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更生保護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更生保護法第 15 條規定:「受保護人有左列情事之一者,停止其保護: 一、原保護之目的已完成者。 二、習藝中已能自立謀生者。 …」(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更生保護法第 1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更生保護法第 15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