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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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更生保護法施行細則第 4 條,更生保護會分會的轄區是以各地方法院的管轄區域為準。在該轄區內,會設立更生保護輔導區(以下簡稱輔導區),以鄉(鎮、市)或區為單位。 這條法規主要是為了確定更生保護會分會和輔導區的設立,讓更生保護工作可以更有效地執行。具體的參考資料來源並不清楚,因此無法提供相關的範例或更詳細的釋義。
- 第五條條文
- 第六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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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