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保護會財產管理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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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財產,指不動產、動產、有價證券及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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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更生保護會財產管理辦法第 3 條明確了本辦法所指的財產範圍,包括了不動產、動產、有價證券及權利。 參考資料: 依據《更生保護法》第 20 條規定,更生保護案件中,債務人的財產管理由更生保護會進行。而根據更生保護會財產管理辦法第 2 條,更生保護會負責管理、處理債務人的財產,確保債權人能夠按照法律程序受清償。因此,本辦法所提及的財產指的就是更生保護會負責管理的財產範圍。
- 不動產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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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