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第 3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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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議事範圍,屬於國家機密或涉及國家機密者,以秘密方式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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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家機密保護辦法第35條,涉及國家機密的會議議事範圍應以秘密方式舉行。這意味著在討論與涉及國家機密相關的議題時,必須採取保密措施,確保討論內容不會洩漏出去。該條款的目的是為了確保國家機密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參考資料: - 國家機密保護辦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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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