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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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設左列各組室: 一、第一組。 二、第二組。 三、第三組。 四、第四組。 五、行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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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第3條是關於該委員會內部組室的設置。根據此條款,該委員會設有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以及行政室這五個組室。這些組室的職責及組織安排則需要參考該委員會的組織規程和其他相關法規。目前最新的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組織規程可以在經濟部的官方網站上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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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