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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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核室掌理左列事項: 一、各事業業務成果之檢核。 二、各事業重要工程進度之檢核。 三、各事業財務之追蹤稽查事項。 四、其他有關業務財務檢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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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第9條授予檢核室以下事項的責任: 1. 檢核各國營事業的業務成果。 2. 檢核各國營事業的重要工程進度。 3. 追蹤稽查各國營事業的財務事項。 4. 檢核其他相關的業務和財務事項。 依照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第9條的規定,檢核室主要負責檢核和追蹤各國營事業的業務成果、工程進度和財務狀況等相關事項。其任務是確保國營事業的運作狀況符合相關法規和政策的要求,並確保財務狀況的透明度和合規性。例如,檢核室可以檢查國營事業的營收和利潤情況,並追蹤重要工程的進度,以確保其按時完成並符合品質要求。此外,檢核室還可以進行財務的追蹤稽查,確保國營事業的財務運作符合相關法規和會計準則。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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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