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組織條例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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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關於學術研究事項,得洽商國內外有關學術機關合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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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組織條例第9條規定,本所關於學術研究事項,得洽商國內外有關學術機關合作辦理。這表示該條文授權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與國內外學術機關進行學術研究的合作。根據這項規定,該所有權與其他學術機關合作,例如與大學、研究機構等進行合作研究項目,共同推動地質調查相關的學術研究工作。
立法沿革 1 版
(0661104 制定)
本所關於學術研究事項,得洽商國內外有關學術機關合作辦理。
立法理由明訂中央地質調查所得與國內外學術機關合作辦理研究事項,俾以互換地質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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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1104 制定)
明訂中央地質調查所得與國內外學術機關合作辦理研究事項,俾以互換地質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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