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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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官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 2.各職稱之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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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10條規定了以下兩項內容: 1. 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官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這表示該規定所列舉的各種職稱的官等和員額等細節,需要透過編制表的方式進一步確定。 2. 各職稱之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這意味著各種職稱的職等,依據職務列等表的規定來確定。 參考資料: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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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