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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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得聘請兼任顧問,隨時向本會提供意見並備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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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9條,該組織可聘請兼任顧問為本會提供意見和備詢。這表示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可以依靠兼任顧問來提供專業意見和諮詢服務。這些顧問可能具有相關領域的專業知識,可以就特定問題或案件提供建議和意見。這有助於委員會作出更明智和符合法律要求的決策。例如,當委員會需針對某個貿易案件或調查進行判斷時,兼任顧問可以提供專業意見和建議,協助委員會更全面地理解相關法律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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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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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