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3

快速跳轉

本會設調查組及法務室,分掌前條所列事項;調查組並得分科辦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3條規定該會設調查組及法務室,分掌前條所列事項,並可以設立分科辦事。這意味著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在內部組織中具有調查組和法務室,並可以進一步在組織中設立分科辦事。根據這項規定,調查組負責執行調查委員會的職權,而法務室則負責處理與法律相關的事項。範例中可能的情境是,調查組正在進行一項關於進口貨物補貼或傾銷對中華民國產業可能的危害的調查,而法務室可能在處理與相關案件的法律事項相關的法律諮詢或法律文件準備方面提供支援。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3 條規定:「本會設調查組及法務室,分掌前條所列事項;調查組並得分科辦事。」(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