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9

快速跳轉
  1. 1.當事人申請調解時,應以書面為之,記載下列各款事項,由當事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一、當事人姓名、國籍、住、居所;如為法人,其名稱、事務所及其代表人姓名。 二、有代理人者,其姓名、國籍、住、居所。 三、調解事由。 四、爭議要點。
  2. 2.前項申請書應按他造人數提出繕本。
  3. 3.當事人委任代理人者,應出具委任書
  4. 4.代理人變更或解任時,委任人應以書面向電路布局專責機關為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第9條的規定,當事人申請調解時,應以書面方式進行,並要求記載以下事項,由當事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1. 當事人的姓名、國籍、住址;如果是法人,需提供其名稱、事務所以及其代表人的姓名。 2. 如果當事人有代理人,需要提供代理人的姓名、國籍、住址。 3. 調解事由。 4. 爭議要點。 此外,根據該條規定,申請書應根據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繕本。如果當事人有委任代理人,則需要提供委任書。當委任人變更或解任代理人時,委任人應向電路布局專責機關提交書面報告。 以下是一範例,說明該條規定的應用情況: 假設有一起積體電路布局爭議的調解申請案,甲方提出了調解申請書,包含了申請書中要記載的事項,並經由甲方簽名確認。在甲方的調解申請書中,詳細記載了甲方的姓名、國籍、住址(臺灣中華民國臺北市中正區XX路XX號)、調解事由(與乙方關於積體電路布局的爭議)、爭議要點等等。甲方也委任乙方為其代理人,並提供了委任書。在這個案例中,甲方代表就根據《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第9條的規定,依法提出了符合要求的調解申請書。

  • 代理人名詞
  • 居所名詞
  • 法人名詞
  • 代表人名詞
  • 委任書名詞
  • 委任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9 條規定:「當事人申請調解時,應以書面為之,記載下列各款事項,由當事人或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一、當事人姓名、…」(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鑑定暨調解委員會設置辦法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