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鐵路貨物搬運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89.03.27 訂定)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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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設各部、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業務部:裝卸洗車業務、簽約、計劃、規章、事故處理、勞資協調、工人管理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等事項。 二、總務室:文書、印信、事務、財產、出納、修繕、防護及不屬其他各部、室等事項。 前項部、室,得依實際需要分股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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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臺灣鐵路貨物搬運股份有限公司的暫行組織規程(新89.03.27訂定)第2條中,規定了公司設立的各部門和辦公室,並且明確了各部門和辦公室分別負責的事項。其中,業務部負責裝卸洗車業務、簽約、計劃、規章、事故處理、勞資協調、工人管理及勞工安全衛生業務等;總務室則負責文書、印信、事務、財產、出納、修繕、防護等事項。此外,根據實際需要,各部門和辦公室可再分股辦事。 參考資料: 臺灣鐵路貨物搬運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89.03.27 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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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