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鐵路貨物搬運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新 89.03.27 訂定)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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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設政風室,置主任、課員,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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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臺灣鐵路貨物搬運股份有限公司暫行組織規程第7條,該公司設有政風室,並且應該置有主任和課員,負責辦理政風事項。政風室的職掌包括督導內部組織運作、促進廉潔風氣,以及處理相關的政風紀律問題。政風室的成立旨在加強公司內部的廉潔文化和倫理價值觀,並確保公司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政風室的工作涉及管理、執行和監督,能夠處理與廉政紀律有關的問題,並建立良好的組織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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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