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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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廠、所、隊之掌理事項如下: 一、水源、淨水、廢水處理及送配水系統之操作維護等事項。 二、營業、裝修、供水及售水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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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在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第 9 條中,規定了各廠、所、隊的掌理事項,包括水源、淨水、廢水處理及送配水系統的操作維護等事項,以及營業、裝修、供水及售水等事項。 這段內容提到了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管理處的業務範疇,涉及到水源的管理、淨水和廢水處理的操作和維護,以及供水和售水的相關事項。這些事項屬於自來水公司的公務和公共事務範疇,並且在相關法規中有明確的規定和授權。 參考資料: - 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各區管理處暫行組織規程(新 90.03.14 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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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