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組設組長副組長各一人,其掌管事項如左: 一、關於報驗發證等檢驗行政業務之監督考核事項。 二、關於商品檢驗法及其施行細則之協調綜理及研擬修訂暨疑義闡釋事項。 三、關於檢驗品目之公布,檢驗行政之制綜及其研究發展與企劃事項。 四、關於違規案件之調查取締擬議審核與處理事項。 五、關於產地證明書物品工廠規劃登記及審核事項。 六、關於專案出進口商品檢驗案件之彙辦事項。 七、關於特殊申請免費檢驗,免費疫行案件之擬議事項。 八、關於圖書、標準、資料之請購管理事項。 九、關於前述業務之計畫、預算之編擬與運用事項。 十、關於前述業務之督導考核及報告事項。 十一、於本組屬員工作分配及督導考核事項。 十二、其他交辦事項。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第6條,第三組設有組長和副組長,其掌管事項包括以下內容: 1. 監督和考核報驗發證等相關檢驗行政業務。 2. 協調綜理和研擬商品檢驗法及其施行細則的修訂,以及解釋其中的疑義。 3. 公布檢驗品目,制定檢驗行政的綜合規劃,以及研究發展和規劃相關事項。 4. 調查、取締和處理違規案件。 5. 負責產地證明書物品工廠的規劃登記和審核。 6. 負責專案出進口商品檢驗案件的彙辦。 7. 負責特殊申請的免費檢驗和免費疫行案件的擬議。 8. 管理圖書、標準和資料的請購事項。 9. 編制和運用前述業務的計畫和預算。 10. 負責督導考核和報告前述業務的事項。 11. 負責組內成員的工作分配和督導考核。 12. 其他交辦事項。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第6條,我們可以得知第三組的組長和副組長負責監督和管理商品檢驗相關事務,包括檢驗行政業務之監督考核、商品檢驗法及其施行細則之協調綜理和研擬修訂、檢驗品目之公布和研究發展、違規案件之處理、產地證明書物品工廠的規劃登記和審核、專案出進口商品檢驗的彙辦、特殊申請免費檢驗和免費疫行案件的擬議、圖書、標準和資料的請購管理、前述業務的計畫、預算之編擬與運用、督導考核及報告、本組屬員工作分配和督導考核等。這些事項都是第三組組長和副組長所負責的範疇。 這一解釋是基於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辦事細則第6條的規定,其中規定了第三組的組長和副組長所負責的事項,並根據相關法規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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