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得依業務需要組織各種委員會或小組,組織簡則另訂,並報奉上級機關核准後實施之。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花蓮分局辦事細則第64條,該分局可以根據業務需要組織各種委員會或小組,該組織的簡則需另行訂定,並在奉上級機關核准後實施。這表示花蓮分局可以根據具體需求組織委員會或小組,並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審核和核准。然而,本回答未能找到具體參考資料和相關案例,因此無法提供更具體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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