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員、技正、技士、課員、技左、辦事員、書記等各承主管之命,辦理「職位說明」所載各項公務,並就其所承辦事項負其責任。
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第18條,專員、技正、技士、課員、技左、辦事員、書記等承擔主管之命令並辦理「職位說明」所記載的各項公務,並就他們承辦的事項負責。根據經濟部商品檢驗局的組織規程和相關法規,這些職位之前應該根據服務需要由主管機關指派或任命。例如,根據經濟部的組織法規,專員是商品檢驗局的高級職位,他們負責指導和監督局內的公務員。技士則是專門負責商品檢驗和相關技術工作的專業人員。課員、技左、辦事員、書記等職位則負責局內的行政和相關事務。這些職位應該根據主管機關的命令執行相關公務,並且對他們所承辦的事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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