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除掌理審核文稿及機要事項外,另分三科辦事,其職掌如左: 一、第一科掌本局施政計畫、業務報告、局務會議、研究發展及管制考核、公共關係、便民服務、大事彙記、一般外文函件處理、綜合業務及不屬於其他各組處室事項。 二、第二科掌總收文、分文、繕校、印信、總發文、檔案及其他有關文書管理事項。 三、第三科掌物品購置及修繕、財產管理、車輛及油料管理、辦公處所管理、宿舍管理、工友管理、會場管理、防護管理、出納及其他有關事務管理事項。
法條:經濟部中央標準局辦事細則第 4 條 該法條規定,經濟部中央標準局的秘書室除了負責審核文稿及機要事項外,還分為三個科來處理不同的事務。各科的職掌如下: 一、第一科:負責處理本局的施政計畫、業務報告、局務會議、研究發展及管制考核、公共關係、便民服務、大事彙記、一般外文函件處理、綜合業務以及不屬於其他組處室的事項。 二、第二科:負責總收文、分文、編輯校對、印信、總發文、檔案管理以及其他相關文件管理事項。 三、第三科:負責物品的購置及修繕、財產管理、車輛及油料管理、辦公場所管理、宿舍管理、工友管理、會場管理、防護管理、出納以及其他相關的事務管理事項。 根據參考資料《經濟部中央標準局組織規程》的相關內容,可以了解到經濟部中央標準局的組織架構及各科的職掌。例如,在第一科中,除了處理施政計畫、業務報告等事項外,還涵蓋了公共關係、便民服務等職掌;在第二科中,則負責收文、分文、校對等文件管理工作;在第三科中,則負責物品購置及修繕、財產管理等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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