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職掌下列事項: 一、關於分處人員人事規章之擬議事項。 二、關於分處人員任免、遷調之擬辦事項。 三、關於分處人員銓敘案件之查催核轉事項。 四、關於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俸給、待遇之擬辦事項。 五、關於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案之擬辦事項。 六、關於分處職務歸系之擬辦事項。 七、關於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獎懲案之擬辦事項。 八、關於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平時考核及年終考績之籌辦事項。 九、關於分處人員人事資料之登記、移轉、管理等事項。 十、關於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差假勤惰之查考事項。 十一、關於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福利業務之規劃事項。 十二、關於分處職員保險擬辦事項。 十三、關於分處及所屬單位員工訓練、進修及出國案之擬辦事項。 十四、關於分處各項人事證明書之核發事項。 十五、關於分處人員員工文康活動之籌辦事項。 十六、關於分處及所屬單位章戳之刊發事項。 十七、其他有關分處人員人事管理事項。
根據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辦事細則第10條的職掌,該人事室負責以下事項: 一、擬議有關分處人員的人事規章事項。 舉例:擬議關於分處人員升遷、晉升、降職等的規章。 二、辦理分處人員的任免和遷調事項。 舉例:辦理分處人員調任至其他分處或機關的事項。 三、查催核轉分處人員的銓敘案件。 舉例:查核或催促分處人員的升遷或晉升銓敘案件。 四、擬辦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的俸給和待遇事項。 舉例:擬辦分處人員的薪資調整或福利待遇的事項。 五、擬辦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的退休資遣和撫卹事項。 舉例:擬辦分處人員的退休金、退休福利或資遣安置的事項。 六、擬辦分處職務歸屬事項。 舉例:擬辦分處職務的歸屬或職掌範圍的調整。 七、擬辦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的獎懲事項。 舉例:擬辦分處人員的獎勵或懲罰措施的事項。 八、籌辦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的平時考核和年終考績事項。 舉例:籌辦分處人員的定期考核或年終評定的事項。 九、登記、移轉、管理分處人員的人事資料等事項。 舉例:登記分處人員的個人資料、調動或轉調的事項。 十、查考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的差假和勤惰情況。 舉例:查考分處人員的請假和工作紀律的事項。 十一、規劃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的福利業務事項。 舉例:規劃分處人員的福利待遇或員工福利活動的事項。 十二、擬辦分處職員的保險事項。 舉例:擬辦分處職員的保險安排或理賠的事項。 十三、擬辦分處及所屬單位人員的訓練、進修和出國事項。 舉例:擬辦分處人員的培訓課程、進修機會或出國考察的事項。 十四、核發分處各項人事證明書事項。 舉例:核發分處人員的工作證明或服務證明文件的事項。 十五、籌辦分處人員的員工文康活動事項。 舉例:籌辦分處人員的康樂活動或員工聚會的事項。 十六、刊發分處及所屬單位章戳事項。 舉例:刊發分處和單位的公章或印章的使用事項。 十七、處理其他有關分處人員的人事管理事項。 舉例:處理其他與分處人員的人事管理相關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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