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風室職掌下列事項: 一、關於分處政風法令之擬訂事項。 二、關於分處政風法令之宣導事項。 三、關於分處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 四、關於分處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五、關於分處政風考核獎懲建議事項。 六、關於分處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七、其他有關分處政風事項。
根據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所屬各分處辦事細則第11條所列舉的政風室職掌項目,可以得知政風室的工作範疇包括以下事項: 1. 分處政風法令的擬訂事項:為該分處的政風法令制定相關的規章條約。 2. 分處政風法令的宣導事項:負責推廣分處內部政風法令的宣導工作。 3. 分處員工貪瀆不法的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事項:負責預防分處內員工的貪污行為、不法行為,並協助處理檢舉事件。 4. 分處政風的興革建議事項:提出相關政風改革建議,以提升分處的政風品質。 5. 分處政風的考核獎懲建議事項:提出相關政風考核、獎懲機制的建議事項。 6. 分處公務機密的維護事項:負責保護分處內的公務機密,確保資訊安全。 7. 其他有關分處政風的事項:負責分處內其他相關政風工作。 根據本文提供的法規資料,可以參考「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各分處辦事細則」以獲取更詳細及相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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