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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辦事細則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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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設業務會報,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技監、參事、各處室主管及附屬機關首長參加。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23 條的規定,該委員會設有業務會報,參加人員包括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技監、參事、各處室主管以及附屬機關首長。這表示在處理各項業務時,這些職位的人員都有參與的權益。 參考資料: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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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23 條規定:「本會設業務會報,由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主任秘書、技監、參事、各處室主管及附屬機關首長參加。」(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2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