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組掌理下列事項: 一、放射性物質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 二、活化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 三、超微量元素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 四、樣品前處理與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 五、粉體樣品特性鑑定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 六、各式樣品之核種與成份分析及檢驗之服務。 七、其他有關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
根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第 15 條,分析組所負責的事項包括以下內容: 1. 放射性物質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該組負責進行與放射性物質有關的分析研究和技術發展工作。這可能涉及對放射性物質進行成份分析、檢驗、樣品處理等。 2. 活化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該組負責進行活化分析相關的研究和技術發展。這可能包括對活化物質進行分析、樣品處理等工作。 3. 超微量元素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該組負責進行超微量元素分析方面的研究和技術發展。這可能包括對微量元素進行分析、檢驗等工作。 4. 樣品前處理與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該組負責進行樣品前處理和分析相關的研究和技術發展。這可能包括對樣品進行前處理、分析、檢測等工作。 5. 粉體樣品特性鑑定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該組負責進行粉體樣品特性鑑定分析相關的研究和技術發展。這可能包括對粉體樣品進行特性鑑定、分析、檢測等工作。 6. 各式樣品之核種與成份分析及檢驗之服務:該組負責提供各種樣品的核種和成份分析及檢驗服務。 7. 其他有關分析研究及技術發展:該組負責其他與分析研究和技術發展相關的工作。 以上內容參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辦事細則第 1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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