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員工向上級有所報告時,應按級陳轉,其奉命直接陳述者,不在此限。
依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第20條,當本局員工向上級有所報告時,應按照級次進行陳轉。然而,如果有奉命直接陳述的情形,則不受此限制。 這表示當員工需要向上級報告事項時,應該按照他們在組織中的級別將報告逐層轉達給上級。但如果有特別指示,允許員工直接向上級陳述,則可以跳過中間的級別。 舉例來說,如果某員工在標準檢驗局的下屬部門工作,需要向部門主管報告事項,他應該先向他的直屬上司匯報,然後由上司轉交給部門主管。但如果有一個特定的指示要求該員工直接向部門主管陳述,他可以忽略中間層級的報告過程,直接向部門主管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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