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第 50 條規定了有關該局的歲入、歲出預算的編制和決算的相關程序。根據該條規定,業務單位負責提編歲入、歲出預算,而會計室則依據政府相關法令規定、年度施政計畫以及局長、副局長的指示,在召開預算會議後進行編製。至於決算則是根據相關法令規定和施政計畫的實施成果來進行編製。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的這些規定,可以確定該局的預算編制和決算程序是根據政府法令和施政計畫來進行的。這些規定確保了預算編制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並且使得編制的預算能夠與實際的施政成果相對應。 我目前無法提供與該條規定有關的具體範例,因為沒有提到相關的案例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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