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薪津由秘書室依據員工異動通知單編造清冊送人事室審核,會計室依據俸給清冊造具記帳憑證,經局長核定後給付俸給。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第52條,員工薪津的程序如下:首先,秘書室根據員工異動通知單編造清冊,然後送至人事室進行審核。接著,會計室根據俸給清冊製作記帳憑證。最後,在局長核定後進行俸給的發放。 我無法提供參考資料,請自行查閱相關法規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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