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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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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局務會議以局長、副局長、一級主管、所屬各分局分局長及指定人員組成之,此外與會議事項有關主辦人員得指定列席,會議規則另訂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第65條規定了標準檢驗局局務會議的組成和運作方式。根據該條規定,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一級主管、分局長以及指定人員組成,其中與會議事項有關的主辦人員可以指定列席。此外,會議規則則是由局務會議制定。具體來說,這意味著局務會議的成員包括局長、副局長、一級主管、各分局的分局長以及指定的人員。主辦人員可以指定其他人列席會議。至於會議的運作細節,則由局務會議自行制定規則。根據這些規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局務會議的組成和運作可以依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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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第 65 條規定:「本局局務會議以局長、副局長、一級主管、所屬各分局分局長及指定人員組成之,此外與會議事項有關主辦人…」(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第 6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