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組設三科辦事,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度量衡行政法規之研擬,度量衡營業管理,度量衡國際單位制進行,度量衡人員培訓之規劃執行及度量衡業務宣導等事項。 二、第二科:度量衡器檢定品目之規劃,度量衡器技術規範研擬,度量衡器型式認證審核與管理、代施檢定機構之監督管理等事項。 三、第三組:度量衡國家標準之規劃、建立、維持與傳遞,中華民國實驗室認證體系之規劃與管理,度量衡國際合作及本組綜合業務之處理等事項。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第8條第四組設三科辦事的規定,每個科所掌理的事項如下: 1. 第一科:主要負責度量衡行政法規的研擬、度量衡營業管理、度量衡國際單位制的進行、度量衡人員培訓的規劃與執行,以及度量衡業務的宣導等事項。 2. 第二科:主要負責度量衡器檢定品目的規劃、度量衡器技術規範的研擬,以及度量衡器型式認證審核與管理、代施檢定機構的監督管理等事項。 3. 第三組:主要負責度量衡國家標準的規劃、建立、維持與傳遞,中華民國實驗室認證體系的規劃與管理,以及度量衡國際合作及本組綜合業務的處理等事項。 例如,第一科的工作範圍包括度量衡行政法規的研擬,這可能包括提出新的法規或對現有法規進行修改。另一方面,第三組可能負責建立度量衡國家標準,並確保這些標準的傳遞和維持。 此外,根據最新資料,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辦事細則第8條是關於標準檢驗局組織與職掌的相關規定,具體內容與問題無關。因此,無法提供更具體的解釋和相關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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