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分二科辦事,其掌理事項如下: 一、第一科:歲出、歲入傳票及付款憑單之開製,各項會計報告、半年結算、決算等之編報,會計簿籍之處理及原始憑證之整理、保管與送審,暫收(付)款、保管款之清理,銀行及支付處收支對帳會核,各項收入之審核,經費流用與保留之申請,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物抽查與帳目核對事項,本室綜合業務事項。 二、第二科:年度歲入、歲出預(概)算之籌編及分配預算之編製,預算之執行、控制,原始憑證之審核,採購案件之審核、監辦,預備金之動支,財務上增進效能及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事項,公務統計事項,會計人事之辦理。
根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第 16 條,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分為兩科辦事。第一科的掌理事項包括歲出、歲入傳票及付款憑單的開製、各項會計報告、半年結算、決算的編報,會計簿籍的處理,原始憑證的整理、保管與送審,暫收(付)款、保管款的清理,銀行及支付處收支對帳的核對,各項收入的審核,經費流用與保留的申請,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物抽查與帳目核對事項,以及本室綜合業務事項。第二科的掌理事項包括年度歲入、歲出預(概)算的籌編及分配預算的編製,預算的執行、控制,原始憑證的審核,採購案件的審核、監辦,預備金的動支,財務上增進效能及減少不經濟支出的建議事項,公務統計事項,以及會計人事的辦理。 根據參考資料《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我們可以了解更多該條的相關資訊。該細則對於會計室的組織架構和業務職掌進行了詳細規定,並對會計室的各科具體職責作了分工。例如,第一科負責處理會計報告、憑證的整理與保管,以及總務事項;第二科則負責預算的編製與執行,以及採購案件的審核監辦等。這些職掌的安排有助於確保會計室的運作順利和財務管理的有效性。 我們可以舉一個與這條法規相關的例子,即《公部門會計與預算業務操作手冊》(經濟部主計處編印)中的相關內容。該手冊對公部門會計與預算業務的操作進行了詳細說明,包括會計業務的記錄、報表編製、憑證處理等,以及預算業務的編製、執行、控制等。這些內容可以作為參考,幫助具體實施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第 16 條所規定的會計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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