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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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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人)所使用之財物(含財產與消耗品),在其使用期間,應經常注意保養,以確保財物之壽命。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第 45 條規定,各單位(人)在使用財物期間,應經常注意保養,以確保財物的壽命。這是為了避免因疏忽或不當使用而導致財物毀損或損壞。這條規定可以讓單位(人)提醒並執行妥善保養責任,確保財物能夠長時間有效地被使用。例如,如果有一個單位使用一台機器,在該條規定下,該單位應該進行定期的保養和維修,以確保機器能夠正常運作並延長其使用壽命。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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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第 45 條規定:「各單位(人)所使用之財物(含財產與非消耗品),在其使用期間,應經常注意保養,以確保財物之壽命。」(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事細則第 4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