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分局職員應恪遵公務員服務法及其他法令規定。
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辦事細則第16條,該分局的職員應嚴格遵守公務員服務法和其他法令的規定。這意味著該分局的職員在執行公務時,必須遵守相關法律的要求。例如,他們需要遵守公務員相關規範,如準時上班、服從指揮、保守機密等。同時,他們還需要依法執行各項任務,確保其工作的合法性和正確性。相關的參考資料包括《公務員服務法》和其他相關法律規範。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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