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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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職掌如下: 一、文書收發、分配及繕校事項。 二、檔案管理事項。 三、印信典守事項。 四、事務機具與辦公用品之採購及管理事項。 五、車輛及儀器機械設備之採購、分配、督導及管理事項。 六、維修、勞力及其他一般勞務之採購作業。 七、專業、技術、資訊服務與設計競賽採購案件之公告、開標及決標相關作業。 八、財產之登記及管理事項。 九、技工、工友及駕駛之管理事項。 十、辦公廳舍與眷舍之營繕、維護及使用管理事項。 十一、現金、票據與有價證券之出納及保管事項。 十二、員工薪津之領發、各類所得之申報扣繳及健保費、勞保費與公保費之繳納事項。 十三、署務會報與擴大署務會報會議之議事管理及決議事項管考。 十四、公文稽催及績效考核事項。 十五、公共關係及新聞發布之聯繫事項。 十六、協辦為民服務事項。 十七、不屬於其他各組、室之行政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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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第13條,秘書室的職掌包括以下事項: 1. 文書收發、分配及編校事項。 2. 檔案管理事項。 3. 印信保管事項。 4. 事務用具與辦公用品的採購及管理事項。 5. 車輛及儀器機械設備的採購、分配、監督及管理事項。 6. 維修、勞力及其他一般勞務的採購作業。 7. 專業、技術、資訊服務與設計競賽採購案件的公告、開標及決標相關作業。 8. 財產的登記及管理事項。 9. 技工、工友及駕駛的管理事項。 10. 辦公廳舍及眷舍的營繕、維護及使用管理事項。 11. 現金、票據與有價證券的出納及保管事項。 12. 員工薪津的領發、各類所得的申報扣繳及健保費、勞保費與公保費的繳納事項。 13. 署務會報與擴大署務會報會議的議事管理及決議事項管考。 14. 公文稽催及績效考核事項。 15. 公共關係及新聞發布的聯繫事項。 16. 協辦為民服務事項。 17. 不屬於其他各組、室的行政事項。 作為法律系教授,我可以使用以下資料來釐清這項法規的內容: - 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全文 - 經濟部水利署網站上關於秘書室職掌的公告 - 相關法規,如公務人員任用法、行政程序法等 以第13條第1項為例,我們可以參考經濟部水利署辦事細則全文,確認秘書室的職掌包括文書收發、分配及編校等事項。我們也可以參考經濟部水利署網站上公告的職務執掌,進一步瞭解秘書室的工作內容。 同理,我們可以使用以上資料來釐清其他項目的內容,並逐項解釋法規的意義。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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