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辦事細則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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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局處理公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逐級授權決定;其分層負責明細表另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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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辦事細則第 14 條的規定,各河川局在處理公務時採取分層負責制度,逐級授權決定。具體的分層負責明細表則在其他文件中另行制定。 參考資料:經濟部水利署各河川局辦事細則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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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