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礦業法66

快速跳轉

權者於礦業權設定登記後,應檢具礦場開工申報書、事務所照片、年度施工計畫書圖、購置坑內外礦業工程設備等相關書圖,與指定礦場負責人、選任主要技術人員及購租礦業用地等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報開工,經查後,准予開工,並發給礦場登記證。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礦業法第66條規定,礦業權者在完成礦業權設定登記後,應提交以下文件給主管機關申報開工:礦場開工申報書、事務所照片、年度施工計畫書圖、購置坑內外礦業工程設備相關書圖,以及指定礦場負責人、選任主要技術人員和購租礦業用地的證明文件。主管機關在查核後,批准開工,並發給礦場登記證。 參考資料: 礦業法 (106.06.07)

立法沿革 5

(0190510 制定)

第九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八條、常九十九條及第一百零一條之規定,於小礦業不適用之。

(0480717 全文修正)

租用之土地,於使用完畢後,礦業權者應回復其土地之原狀交還土地所有人,如因不能回復原狀致有損失時,應按其損失程度另給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補償。

(0670404 修正)

租用或通過之土地,於使用完畢後,礦業權者應回復其土地之原狀,交還土地所有人,如因不能回復致有損失時,應按其損失程度,另給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補償。

立法理由配合第六十一條之修正,「租用之土地」修正為「租用或通過之土地」。

(0921209 全文修正)

主管機關為輔導礦業經營,得就礦業用地之取得、資金之籌措、器材之購置、人力之培訓及技術之開發予以協助。

立法理由一、本條為原條文第九十三條移列。   二、修正「經濟部」為「主管機關」,並酌作文字修正,以期明確。   三、原條文第九十四條關於礦業技術之研究獎勵,修正為協助技術之開發,並移列本條規定之。

(1120526 全文修正)

礦業權者於礦業權設定登記後,應檢具礦場開工申報書、事務所照片、年度施工計畫書圖、購置坑內外礦業工程設備等相關書圖,與指定礦場負責人、選任主要技術人員及購租礦業用地等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報開工,經查核後,准予開工,並發給礦場登記證。

  • 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經查名詞
  • 名詞
(0190510 制定)

第九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九十五條、第九十八條、常九十九條及第一百零一條之規定,於小礦業不適用之。

(0480717 全文修正)

租用之土地,於使用完畢後,礦業權者應回復其土地之原狀交還土地所有人,如因不能回復原狀致有損失時,應按其損失程度另給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補償。

(0670404 修正)

配合第六十一條之修正,「租用之土地」修正為「租用或通過之土地」。

(0921209 全文修正)

一、本條為原條文第九十三條移列。   二、修正「經濟部」為「主管機關」,並酌作文字修正,以期明確。   三、原條文第九十四條關於礦業技術之研究獎勵,修正為協助技術之開發,並移列本條規定之。

(1120526 全文修正)

礦業權者於礦業權設定登記後,應檢具礦場開工申報書、事務所照片、年度施工計畫書圖、購置坑內外礦業工程設備等相關書圖,與指定礦場負責人、選任主要技術人員及購租礦業用地等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申報開工,經查核後,准予開工,並發給礦場登記證。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礦業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礦業法第 66 條規定:「礦業權者於礦業權設定登記後,應檢具礦場開工申報書、事務所照片、年度施工計畫書圖、購置坑內外礦業工…」(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礦業法第 6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礦業法第 66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12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