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礦申請人申請設定採礦權,應檢具下列書圖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礦區圖五份。 三、礦牀說明書圖五份。 四、開採構想書圖五份。 五、礦場環境維護計畫五份。
根據礦業登記規則第17條,採礦權者如果想要申請採礦權的展限,必須繳納申請費並檢具一份申請書、原領採礦執照及礦區圖、重新繪製的礦區圖五份,以及開採構想及其圖說各三份。這些書件和圖說都必須準備妥善且完整,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採礦權的展限。 例如,如果某採礦權者希望延長他的採礦權期限,他需要提供申請書,詳細說明他的延展理由和計畫。同時,他也需要重新繪製礦區圖,以反映他計劃展延的範圍和目的。此外,他還需要提供原採礦執照和礦區圖的拷貝,以確認他是合法的採礦權者。這些文件和圖說都是必要的,以便主管機關能夠評估申請者的合法性和計劃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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