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土石採取規則26

快速跳轉

土石採取人採取土石發現古物、古蹟時,應即停工並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文化資產保存法之規定辦理。中央主管機關得就前項採取予以限制,須另行指定採取區域或酌給補償。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土石採取法第26條的規定,當土石採取人在進行土石採取時發現了古物或古蹟,應立即停止工程並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告,並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的規定進行處理。中央主管機關可以對此進行限制,但必須另行指定採取區域或提供相應的補償。 舉例來說,如果在土石採取過程中發現了具有古代價值的陶瓷器物或古老建築的遺跡,土石採取人應立即停止採取土石並向地方主管機關報告。地方主管機關將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的相關規定進一步處理,包括進行文物保護、考古調查等措施。根據土石採取法的第26條,中央主管機關也可以對該採取區域進行限制,或提供補償給土石採取人。

  • 主管機關名詞
  • 文化資產保存法法規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土石採取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土石採取規則第 26 條規定:「土石採取人採取土石發現古物、古蹟時,應即停工並報請地方主管機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之規定辦理。中央主…」(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土石採取規則第 2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