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業用爆炸物製造及其原料加工廠場設置標準 第 2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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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房照明及動力用輸電線,應依左列之規定: 一、經過廠房之高、低壓架空輸送電纜與廠房建築物間之距離不得小於架線電桿之長度 (最小不得少於十五公尺) 。 二、輸送線進入建築物之最後十五公尺應埋入地下。 三、變壓器之一次側應裝設適當之中矩點往復式避雷器。 四、變壓器之一次側儘可能靠近建築物之輸電線,進口處應裝設往復式避雷器。 五、變壓器二次側輸電線之入口應裝設接地線,並與電機設備之地線系統連結。 六、廠房內部電源應以專管埋設於牆壁或地下,並設自動遮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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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問題提供的資料,可以從以下幾個法條進行釋義: 1. 實業用爆炸物製造及其原料加工廠場設置標準第 21 條:根據該條規定,廠房照明及動力用輸電線應依以下規定: - 一、經過廠房之高、低壓架空輸送電纜與廠房建築物間之距離不得小於架線電桿之長度(最小不得少於十五公尺)。 - 二、輸送線進入建築物之最後十五公尺應埋入地下。 - 三、變壓器之一次側應裝設適當之中矩點往復式避雷器。 - 四、變壓器之一次側儘可能靠近建築物之輸電線,進口處應裝設往復式避雷器。 - 五、變壓器二次側輸電線之入口應裝設接地線,並與電機設備之地線系統連結。 - 六、廠房內部電源應以專管埋設於牆壁或地下,並設自動遮斷器。 根據這些法條的規定,廠房的輸電線路需遵守以下條件:架空輸送電纜與建築物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架線電桿的長度(至少十五公尺),電纜進入建築物的最後十五公尺應埋入地下。一次側的變壓器應裝設中矩點往復式避雷器,並靠近建築物的輸電線,進口處應裝設往復式避雷器。二次側的輸電線入口應裝設接地線,並與電機設備的地線系統連結。廠房內部的電源應以專管埋設於牆壁或地下,並設有自動遮斷器。 這些規定旨在確保廠房的輸電線路安全可靠。根據資料中提供的信息,目前缺乏該法條的相關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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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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