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石油管理法 第 1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航空站、商港或工業專用港除第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至第八款之加油(氣)站外,專為航空器、地勤作業車輛、船舶或港區機具設施加注燃料,得設置加儲油(氣)設施;其設置條件、設備、申請程序及其他管理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石油管理法 第1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