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用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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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核准設置自用加儲油(氣)設施者,以供其自用車輛或動力機械加注汽油、柴油或液化石油氣為限,不得對外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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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自用加儲油加儲氣設施設置管理規則第9條,經核准設置自用加儲油(氣)設施的人,只能供應他們自己的車輛或動力機械加注汽油、柴油或液化石油氣,不得對外營業。 範例:某公司經核准設置了自用加儲油設施,該設施僅供該公司自己的車輛加注柴油,不得提供給其他公司或個人使用。
- 核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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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