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地質法 第 1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主管機關為推廣地質教育、提升全民對地質環境之認識,得獎勵機關(構)、團體、學校及個人為地質推廣教育之活動。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