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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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讀
回答: 根據地質法第8條,土地開發行為是否需要進行地質調查及評估,有以下幾點要注意: 1. 如果土地開發基地的全部或部分位於地質敏感區內,應在申請土地開發前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這表示在這樣的地區進行土地開發時,必須先對基地進行地質調查,並評估是否存在地質安全風險。這是為了確保土地開發的安全性和避免潛在的災害風險。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緊急救災的情況,則不需要進行地質調查。 2. 對於不位於地質敏感區的土地,進行開發行為時,也需要依照相關法令的規定進行地質調查。這表示在這樣的地區進行土地開發時,仍然需要進行地質調查,以確保土地開發的安全性。 根據《地質法》及其相關法令的規定,詳細的調查及評估程序可以參考以下資料來源:
- 白話解讀與法律定性
相關函釋 1 則
立法沿革 1 版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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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