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地質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土地開發行為基地有全部或一部位於地質敏感區內者,應於申請土地開發前,進行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但緊急救災者不在此限。
  2. 前項以外地區土地之開發行為,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地質調查。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